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

第四週:「英國校長資格檢定制度(NPQH)及運作模式評析」讀後心得

NPQH代表英國校長已經邁向專業認證的里程,篩選與培訓過程參照國家訂出的標準進行,由專職單位進行,並且建構一個平台讓校長進行經驗分享與專業進修不受時空限制。

「好學校需要好校長,好校長表現在其卓越的領導能力上」,英國在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通過後逐漸體認到讓教育邁向專業化,首要著重領導階層的專業取向



我國的校長培訓分為『校長儲訓』與『校長培育』兩大概念,課程分為『培訓課程』『現場實習課程』『師傅教導課程』三部份,與NPQH校長資格檢定制度(此套系統是以Kolb的經驗學習理論為設計的理論依據,結合理論課程與實務訓練,融入資訊與科技通訊的應用,發展出標準的、動態的、與時俱進的培育模式)相較,雖然我國校長培育課程架構完整,但在專業標準上並未明確訂定,讓校長專業度受到質疑。且NPQH是以長期專業發展為目標,與我國只是短短8週相較,我國校長培育缺乏專業持續的概念。如何依據英國發展出的模式,在台灣現有的制度上進行循序的修正,對提昇台灣教育品質相信是刻不容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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